四年一度的足球盛宴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人们的激情正被世界杯所点燃。与此同时,法律也正与这次盛会紧密相连着。不管是球员、裁判、球迷,还是电视台、记者,都与这项运动密不可分。
一、世界杯与受贿
在每届世界杯进行的过程中,往往会爆出“裁判操控比赛”的说法,这固然有裁判的判罚尺度、看球视角等原因,但也可能存在部分裁判收受好处,枉法裁判的现象。特别是国内裁判在判罚国内联赛的比赛时,通常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至少是准国家工作人员,而一旦受贿并经查实,必然难逃法律制裁。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世界杯与知识产权
对于很多足球迷来说,收不到cctv5是件很痛苦的事情,也会很疑惑为什么各大卫视为什么错过这次商机。这一切,又要从知识产权说起。
作为知识产权中的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经授权,中央电视台独家享有2014年巴西世界杯决赛阶段比赛中国大陆电视、广播、新媒体(含互联网、手机及其他所有新媒体平台)转播权和分授权权利,以及视频点播权、音频点播权及其转授权等权利,独家权利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而在大陆地区,未经中央电视台书面授权,在独家权利期限内,中国大陆的任何媒体机构、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电视、广播、互联网、IPTV、手机移动电视、互联网电视、手机应用客户端及其他任何新媒体领域以直播、延迟播出、视频点播、轮播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2014年巴西世界杯决赛阶段比赛的音视频信号或任何素材。
三、世界杯与劳动合同法
在世界杯开始之前,网友就炮制了很多请假攻略,比如“请假三天,工作、看球两不误”之类的,可是,在一个月内请假三天,不管是断断续续请还是连续请,都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一旦请假未被允许,有些人往往会选择“翘班”,不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还可能给生产生活带来重大影响。甚至有些人开一些虚假的病假条,以“病假”的理由看比赛,但一旦查实,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据管理制度将这些员工开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